来源:辽沈晚报鞍山版 作者:吴海龙 2016-05-10 10:41:25
先省示范后一般高中先竞争后指标
今年中考,总的录取原则: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一中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分为四段:
第一段为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录取。2个志愿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段为鞍山一中录取。先录取一中竞争计划,再按照各校分得的一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
第三段为除一中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
第四段为一般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加分考生都将公示
今年中考,我市将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公示。
被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报到,愈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由于国家对学籍实行电子化信息管理,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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