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6-06 16:57:12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53号)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做好2016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对象
常州市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常州市户籍、非本地学籍、回本地参加考试的学生。以下简称“回考生”)。
二、考试日程
(一)常州市市区现场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24—29日,市区回考生现场考试时间为24日下午3:00—5:00;新北区现场考试时间为5月5—6日;金坛、溧阳、武进考试日程由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区的有关安排执行。
(二)2016年常州市区(含新北区)“体育中考”游泳项目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和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游泳项目只能替代平时成绩考查耐久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现场考试短跑(50米)中的一项,不重复替代,不重复计分。
(三)常州市区平时成绩审核时间2016年4月11—15日。
三、考试办法
(一)“体育中考”由“平时成绩”考查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10分,现场考试30分,满分40分。“体育中考”还实行“+1”激励办法,但是总分不得突破40分。
(二)“平时成绩”考查采用学校组织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抽测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考生初中阶段三年修习体育课程所得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以及耐久跑、掷实心球和校本体育技能的成绩,综合评定考生的“平时成绩”,在汇总所有考生的“平时成绩”后向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初三毕业班的规模,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平时成绩”复测,并根据复测的结果作出审核认定的结论。有关的操作办法见附件1。
(三)“现场考试”内容为三大类:体能Ⅰ类10分(50米跑、50米游泳),体能Ⅱ类10分(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球类10分(篮球、排球、足球)。考生可以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参加现场考试。各项目考试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与附件3。
(四)对在耐久跑、掷实心球、50米游泳以及体能Ⅰ类和体能Ⅱ类测试中成绩突出的考生,均采用“+1”评分法,但考试总分不突破40分。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回考生”的现场考试采用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样的办法进行。“回考生”平时成绩采用“现场加试”的办法认定,考生可在50m跑、50m游泳(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2016年3月12日)、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子)、立定跳远等六项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项目(但与个人现场考试体能类测试项目不得重复)参加考试。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试报名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常州市区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就读学校证明,统一到常州市二十四中学统一报名。新北区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就读学校证明到新北区教育局报名。每位考生报名时均需确定现场考试项目。
(二)各初中校负责汇总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信息,并统一填报《2016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表式见附件4)。各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相应的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名。
(三)常州市市区体育中考现场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地点: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其它区域体育中考现场考试报名时间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五、考试组织
(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原戚墅堰区所属初中学校,按本意见执行。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原戚墅堰区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新北区所属学校的考生参加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其他区域的考生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
(三)根据方便考生、有利组织、保障安全的原则,“体育中考”设立常州市区、新北区、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五个考点,各考点现场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
(四)常州市区现场考试考点设在常州市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它区域现场考试考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免(缓)考规定
(一)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国家颁发的残疾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考试。参加现场考试的,参加任何一个项目的考试,该项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总分得38分。
(二)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可以申请部分项目免试或所有项目免试。经审核批准的考生,免试项目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三)因伤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医院和学校的证明,可以申请缓考。市区缓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8:00—11:30,地点: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其它区域缓考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因身高、体重等原因影响有关考试项目成绩正常发挥的考生,视具体情况,分别在掷实心球项目、长跑项目上,评分时按其高于其实际成绩一个标准给分,但最终得分不得高于该项目满分的标准,同时,该项目也不实行“+1”评分法。
(五)因身体原因确实不宜参加耐久跑的考生,其平时成绩耐久跑的测试,可以申请换成50米跑,也可以申请免试。免试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六)因各种原因需要免试、缓试等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资证明的有关材料。学校应认真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在考前15天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学校,进一步复核有关材料并最终作出是否同意考生申请的决定。凡经审核同意免考、缓考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所在学校必须在考前一周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临时因运动损伤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比较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试收费
“体育中考”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的收费标准遵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八、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海军丁伟明
副组长:戴春华常仁飞
成员:周康荣华泽峰戚宝华王建强甘亦农
陶洁朱志平杨杰姚水虎霍超群
谢建伟陶建平徐甲男
(二)工作小组
组长:常仁飞
副组长:周康荣甘亦农王建强陶洁
成员:汤煜华汉林谭文杰董小方刘曼
巢伟中郜立青朱生群
各辖市、区须相应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考务机构
“体育中考”应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考务机构,同时应明确各考务机构工作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并根据“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中考”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密工作方案,严肃招生纪律,督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体育中考”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严密组织。各地教育局主管“体育中考”的部门,在监考工作人员的选调、考点场地器材的配备、考试成绩的录入、考试成绩的公告、考点后勤保障以及考试偶发事项的处理等方面,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做到事前加强培训,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加强点评,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分明、落实到位、有条不紊。
(三)严肃执纪。各地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全时参与“体育中考”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参与“体育中考”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明确各项纪律要求,加强监察,严肃执纪,确保“体育中考”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有序进行。
(四)主动配合。各校应确定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本校“体育中考”的组织管理,要帮助毕业班班主任和学生熟悉了解“体育中考”的有关政策要求,按有关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本校毕业班的“体育中考”不出差错、安全稳定。
(五)确保安全。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切实强化对场地器材、考试组织、交通车辆、食品卫生等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每一位考生的人身安全。
(六)强化监督。各地各校要强化对“体育中考”工作的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体育中考”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和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常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681366,举报电子邮箱:jubgs@cz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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