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6-22 10:39:06
5.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由地市招生办负责收集整理考生报名表。
6.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招中招科审批。
成都、西藏民族大学考区不受理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毕业生、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农牧民子女借考(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考生在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参考不算借考);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7.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发现有误时,应在报名表上用笔更正交学校或地市招生办,经修改后重新打印核对并签字确认。凡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信息的,经所在地市招生办同意,可由亲友代为确认信息;代为确认时须提供电子照片(宽240像素×高320像素,免冠蓝底,JPG格式,小于300KB)。如果考生只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未到学校或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在成都或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若因未缴纳费用或延误缴纳费用导致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26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体育加试费每生10元,借考费每生180元。农牧民子女,免收各项费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至4月19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9日,信息确认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zzsks.com.cn 或http://220.182.46.135:8001
3.信息确认地点设在报名点学校、县教育局、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
4.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5.各地市招生办、各初级中学须在6月1日前完成对考生各类政策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6.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反馈各地市招生办。各地市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完成试卷、答题卡需求申报工作。
7.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和《借考考区考生须知》。
三、考试和命题
(一)考试组织
以地市为单位设立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行署(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务工作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考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或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应有利于考生参加考试,有利于考试的组织管理。因特殊情况需增设考点的,须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考试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参照《西藏自治区高中、中专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藏教考试〔2014〕17号)办理。
除藏语文和英语按试卷要求答卷外,其它各科目必须用汉语言文字答卷,否则不予评卷。
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接受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除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卡)、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表等)、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区内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内地西藏班(校)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由各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成都考点借考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西藏自治区中考结束后两天内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成都考点组织实施,在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借考的考生直接参加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体育科目考试。
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须于6月30日前,将体育科目考试信息采集到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中,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二)命题、阅卷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印制及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卷、登分、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016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务必按要求组织好考生考前答题培训工作。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