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6-27 09:59:35
5月30日,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分三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7月9日—10日举行,中职类学校在7月20日—21日举行。今年,本地户籍学生和非本地户籍学生仍将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指标生录取线不低于普通生20分
根据上述办法,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普通高中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分最低控制分数线。非中山市户籍学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山市户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生、走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20分。举个例子,某高中的普通学生录取分数线为370分,那么指标生和走读生的录取线,至少为350分。
体育特长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达到3个C要求,计分科目成绩(即中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下80分。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所报考项目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者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可适当降低中考总分成绩要求进行录取,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招生方案执行。
艺术生的考查科目必须达到1B2C或以上,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生最低录取线50分,且最低不得低于首次公布的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20分。艺术生术科成绩资格线从填报了艺术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全市高中各类艺术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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