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作者:海南省教育厅 2017-03-13 09:27:46
语文科
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既考查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又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以及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状况。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提高审美情趣,培养实践和运用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地发展;科学地测评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所达到的水平,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二、命题范围和内容
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目标”中“阶段目标”“第四学段”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准。考试内容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等。默写内容为课程标准附录一《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7-9年级61篇。
三、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试卷结构
(一)全卷总分120分。
(二)试卷由“基础知识与运用、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现代文阅读、写作与表达”四个部分构成。“基础知识与运用”的考查以教材知识点为主,着重考查学生的语文知识及基本能力。“古诗文积累与阅读”包括默写、古诗词阅读及文言文阅读三部分,涉及教材中古诗文的识记,词句及篇章的理解,表现方法的鉴赏等,不限于不同版本的共有篇目。“现代文阅读”主要是通过对文本的阅读,考查学生积累、感受、理解、归纳、赏析文本的能力,引导学生感受语言文字所承载的思想内容、情感和艺术价值。“写作与表达”主要是考查学生的生活积累、情感态度价值观及综合运用适当的表达方式进行书面表达的能力,及汉字书写的情况。
(三)“基础知识与运用”约20分,“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约25分,“现代文阅读”约25分,“写作与表达”约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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