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作者:随州市教育局 2017-03-13 13:23:28
3.中考命题及组考工作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中考命题由市教研室承担,制卷、阅卷和组考工作由市招考办承担。
县(市、区)招考机构承担本辖区的具体考务工作;市招考办承担市直学校的具体考务工作。
考点必须相对集中。考点设置由市招考办审定。2017年4月1日前,县(市、区)将《随州市2017年中考考点申报表》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体育考试
1.考试内容及分值
(1)体育中考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四项。
(2)体育考试成绩共20分,每项目为5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组考办法
(1)考生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为具备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的中考报名号,即为该生的体育测试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印制,准考证上应有考生登记照片。
(2)测试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随州市金太阳学校体育中考工作由市教研室组织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的统一、公平,各县(市、区)要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组,市教育局将派巡视组巡视。
(3)成绩认证。每个考点考生成绩由测试组组长签字生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体育考试结束后,进行分数折算汇总。
(4)聘请社会监督员。为提高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各考点可聘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当年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参考的在当地有一定威信的1名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
3.时间安排
(1)各县(市、区)要于2017年3月底前将体育中考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2)全市体育考试应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的体育汇总成绩(光盘)于2017年5月10日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所上报的成绩数据信息应有中考报名号、初中学籍号、姓名、性别、学校名称、成绩等。
4.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体育成绩按20分计入考试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对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当地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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