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13 15:37:50
从温州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学业考试将于4月中旬至5月底进行,各县(市、区)考试时间略有不同。
本次体育考试对象为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考试采用电子测试方式(或其它统一方式),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其中,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选考项目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引体向上、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踢毽子、游泳等10个项目中任选3项;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踢毽子、游泳等10个项目中任选3项。
现场考试各项目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除游泳、踢毽子外),不采用仪器方式测试的,需保留原始成绩底单备查,并做好防伪措施。
普通考生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总分为40分,4个项目按照实际测得的成绩之和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根据规定,有三类考生可以免考: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6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2017年3月24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认定)、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三、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成绩。
此外,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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