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中考信息网 作者:赤峰中考信息网 2017-03-16 10:02:57
(3)体育考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具体考试项目共计四项(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包括1000m(男)、800m(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绕标志物、排球垫球和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从三项中选择一项。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4)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特长考试。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由组织考试部门汇总后于5月22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5)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盘独立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或通过电话查询。赤峰市中考考分查询热线:移动12580。
3.成绩复查
(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4日—7月16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9日—7月20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3)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4)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5)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实际成绩和等级成绩双轨录取办法,在划定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同时,划定等级成绩最低限,两者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3.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按赤教基字〔2006〕14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生登记表》及电子版于6月15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
学生综合性评语记入《考生登记表》。“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学时作为学生的重要材料依据,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3、4)。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方式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赤峰二中、赤峰蒙中、赤峰学院附中、松山蒙中“珍珠班”、松山蒙中“网球班”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中赤峰二中面向旗县(不包括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每个地区不超过:学校招生人数÷12。松山蒙中“珍珠班”、“网球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
3.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区域外招收学生,招生计划计算办法为:学校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200人。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并落实“有限流动”的原则,每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外招生总数不得超过40人,面向每个旗县区招生最高限额为: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2。
4.其它普通高中按要求招收旗县区内的考生,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5.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6.实行旗县区内初中“均衡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不低于60%)直接分配到初中。
7.探索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实行“诚信招生”。赤峰二中招生计划的20%,可由全市各初中学校校长直接向赤峰二中实名推荐,每个初中校长推荐不超过2个名额,招生学校考核后,将结果报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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