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16 10:06:25
根据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和《赤峰市高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安排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支持具有传统项目的一类普通高中,鼓励二类普通高中创造条件,招收特长生,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2.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区域内特长生的分布情况,原则上旗县区内同一项目集中设置在一个学校内,逐步形成学校的发展特色,避免区域内特长生培养资源的重复建设。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全市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特长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坚持普通高中“分类指导、办出特色”的方针,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为学生个性、潜能和特长及各方面充分发展创设更好的环境,推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二)工作安排
1.明确工作职责。市教育局中招办牵头该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实际部署。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备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事关全市高中招生工作和高中管理工作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大局和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2.遵守工作纪律。市教育局中招办委托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或者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各实施部门或机构要遵守中招办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严密组织考务工作,严格执行测试标准,严格选拔测试员,严禁违规操作和一切直接和间接的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2017年全市特长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和任务分解表附到本方案后,请各地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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