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胜利二中 作者:胜利二中 2017-03-23 10:19:3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东营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东教发〔2013〕49号),结合胜利二中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分为“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三个类别。
一、招生范围
胜利二中自主招生面向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2017年毕业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招生计划
“体育类”:体育特长突出的应届毕业生40名。
“美术类”:美术特长突出的应届毕业生20名。
“音乐类”:音乐特长突出的应届毕业生40名。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测试考生数达不到自主招生计划,则剩余的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到统一录取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学校推荐和校长推荐
1、由初中学校专业老师推荐,分别按应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不足1人按1人算)确定参加我校音体美三类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2、初中学校校长另可根据实际情况实名推荐1名学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证书或教管中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取得自主招生考试资格,不占用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名额:
1、在2015、2016两年取得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级田径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更高级别比赛前六名者;
2、在2015、2016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篮球及足球比赛前三名或更高级别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在2015、2016年获得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艺术类评比(展示、比赛等)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一等奖者,或更高级别比赛前六名者或一等奖者。
未参加有关评比,但音乐、舞蹈、美术三大艺术门类艺术考级达到8级(含8级,需提交证书原件)以上,且经初中学校审核,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者,也可予以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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