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23 11:07:48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审核签署意见,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体育考试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不变。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负责人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残疾证),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
3、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不能免试单项)。
(三)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本市报考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本市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7年我市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本市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以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
八、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实施该项工作(见附件1)。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其中,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及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它各区县分别由本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安排巡视组进行现场督查。
2、考试安排。各区县要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不得由各学校自行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的时间在2017年4月—5月份进行,并于5月30日前完成,主城区考试拟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要将测试安排提前2周上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科(书面形式)。
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测试当天完成,成绩方为有效。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或3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作为最后一个考试项目,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自行安排。
体育考试的场地应对外封闭,主城区学生体育考试采用智能仪器测试、备用人工测试手段,各区县均应购置必要的体育考试智能器材,智能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的安全。
各考点应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在考试现场值守,考试场内如有考生受伤或运动休克,考点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处置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3、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或相关管理人员反映,逾时不再受理。
4、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区县教育局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试费用
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和市直学校)体育考试经费由市教育考试院列支;各区县体育考试经费从各区县中考报名考务费中列支,均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附件:
1、2017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2017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3、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4、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程序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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