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作者:李红 2017-04-10 10:25:23
4月7日,我市发布《淄博市2017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根据《细则》,2017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根据《细则》,在综合录取中,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8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非指标生志愿(2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据了解,首次志愿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7月4日征集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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