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17 11:04:56
9.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录取
(1)民考汉考生(仅限维吾尔、哈萨克、藏、俄罗斯,柯尔克孜、锡伯、塔塔尔、乌孜别克、达斡尔、蒙古、塔吉克族),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者加10分,父母双方为少数民族者加50分。回族考生加10分。
(2)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4)现役军人子女按学区内学生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如有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以上特殊照顾考生,须出具全家户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各学校在5月20日前到中招办验证、备案,过期不予办理。
考生政策性加分按五科平均加在每科原始分数中,再按等级呈现。
(三)高中招生的监督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招生工作的腐败现象,严格执行以下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师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向社会公示当年的《师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间、程序、办法及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2.责任制度。师市教育局与中考及中招相关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内控机制和奖罚措施,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
3.申诉投诉制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的监督,对群众的申诉、投诉,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处理、限期答复。
4.监督制约制度。师市纪检监察部门及教育局纪委对师市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工作环节实施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5.监控评估制度。主动争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帮助,自觉接受其监控评估。
6.家长巡视员制度。从各学校选派部分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巡视员队伍。中考考试阶段及试卷批改阶段接收家长巡视员的监督,利于社会对中考工作的了解和认可。
7.高中招生诚信制度。在探索试行多渠道招生制度过程中,要与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的相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逐步建立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内控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督促其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并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
(四)内高班、内职班考试
内高班、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均属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考试单独命题,考试时间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致,内高班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报考内职班的考生统一参加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不到内高班、内职班升学要求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其成绩按要求转换等级后可作为普通高中升学成绩参与当地初中学考录取。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