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17 11:11:07
各团场、市区各中学:
开办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新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疆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内职班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与每一位考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政策性强,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责任重大。为确保内职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工作规定》(新教内学办[2017]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内学办[2017]1号)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兵团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师市实际情况,现将内职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中学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内职班招生报名工作,落实好内职班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好内职班招生报名各项工作。
各学校内职班招生报名工作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通过召开初三毕业生家长会、咨询会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内职班。招生报考工作要坚持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考生报考内职班,不得分配名额,更不得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
考生需凭身份证(本人无身份证的,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身份证信息的证明,并需要在体检建档前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予体检、建档)报名并填写《2017年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报名、志愿填报信息登记表》和《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报名工作实行层层责任制,认真实行“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办法,学校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户口原件等方面进行认真复核,要求每位考生及家长对基本确认单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由各校负责人整理收集后上报市区内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查。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要求
1、符合内职班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学生在各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3、认真如实填写《2017年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报名、志愿填报信息登记表》,由考生及家长、班主任、学校联系人和校长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各校按要求对报名考生基本信息进行电子化。因信息有误影响正常录取工作,将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由学校组织学生如实填写。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工作,由班主任、德育处、党支部负责填写考生思想政治鉴定并按规定署名盖章,鉴定内容要客观、真实。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者。
(2)考生参与宗教活动和直系亲属参与“三非”(非法宗教、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教)活动者。
(3)触犯法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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