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20 13:08:09
五、评卷与统分
评卷、统分工作随初中学业考试评卷、统分一并进行。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一)7月11日前,市招生办确定出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在“枣庄教育网”上公布。
(二)7月12日—1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自行上网(网址:http://www.sdivc.net.cn/)填报,账号、密码分别为学籍号、身份证号码,上网填报后,自行修改密码留存。
(三)7月14日提前批(“高等师范教育”)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四)7月21日前,招生院校上传预录取考生数据,未按时回传数据的,市招办将自动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7月24日,高职批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六)7月27日前,各招生院校完成对我市生源第一阶段投档名单工作的审核。
第二阶段:
(七)7月31日前,市招生办将院校招生缺额计划向社会重新公布。8月1日—2日组织考生填报高职征集志愿(补录)。
(八)8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阶段投档。投档及审核程序同第一阶段。
(九)8月15日前,预录取。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十)8月16日前,市招生办汇总整理预审各招生院校通过招生邮箱回传的数据信息(如果发现院校提交的数据库不符合录取规定,市招生办及时退回院校修改后再提交)。
(十一)8月20日前,市招生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录取系统。
(十二)8月21日—24日,市招生办汇总院校预录取信息通过系统检测,结果反馈院校。
(十三)全省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有关普通中专集中录取。集中录取时间、地点、程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七、宣传与生源发动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市)教育局、招生院校、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招生简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招生计划要宣传到所有中学,引导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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