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20 13:23:05
新教内学办〔2017〕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新疆区内高中班(以下简称区内高中班)、新疆区内初中班(以下简称内初班)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内初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当地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工作日程开展工作,确保全区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内初班招生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载体,创新形式,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
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内初班各项办学工作进展顺利,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效日益彰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04年以来,已有13届4.6万余名内高班毕业生,其中95%以上升入内地高校学习。截止目前,已有9届2.1万余名内高班大学生顺利毕业,其中一部分升入研究生继续就读或在内地就业,大部分选择了回疆就业,充实到了新疆的各行各业和基层部门,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内职班已累计招收6届1.8万余名各族学生,有3届72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一部分在内地和区内高校继续深造,一部分在内地或疆内就业、自主创业;内初班办班13年来,已有10届近5.13万名学生毕业,大部分毕业生顺利升入内高班学习,未升入内高班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志愿升入区内高中班、内职班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习。为进一步扩大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的影响,使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进行大范围宣传;二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招生宣传日(3月12日)活动,走街头、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政策咨询台,广泛宣传和解读各类招生政策;三是各级中小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主题班会及家长会等途径进行深入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覆盖农牧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学生家长。
三、抓住关键,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报名考试(测试)工作
(一)2017年内高班将继续保持9880人的招生规模;内职班招生规模稳定在3300人;内初班在保持10600人的招生规模基础上,继续做好兵团办班的扩招工作。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内高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可以兼报内职班,具体报名条件按我厅印发的2017年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考生须凭身份证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户籍审核及政审表》(无身份证的,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证明,并须在体检、建档前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将不予体检、建档)。各地、各学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支持适龄学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能向学校分配名额,更不能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由兵团负责。报考内高班的兵团学生,须到户口所在地兵团所辖师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整理后交所在地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报考内职班、内初班的兵团学生,以团场为单位,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报名,由县(市)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测试。
(三)内初班毕业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三者可兼报)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工作由办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体检、建档、录取工作与生源地其他考生一并进行。
(四)各地在组织学生报名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报考内高班、内职班的考生需按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标准交纳47元考试费用,报考内初班的考生需交纳测试费用8元,并在规定时间上交自治区相关部门。
(五)2017年内高班、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20日至22日进行(均属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单独命题),内高班各类别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内初班招生摸底测试定于5月15日进行。
四、落实招生工作程序,严把招生入口关
各地要把好招生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要严格体检、建档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比例组织体检和建档。今年,内高班体检和建档比例为:百万人口以上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1的比例执行,百万人口以下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7的比例执行;内职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执行;内初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下达地区计划的1:1.3的比例执行。
一是要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新教内学办〔20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区内初中班考生户籍管理及政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信息,实行校长负责、班主任把关制。要严格户籍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名,对报名工作中户籍不符、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倒查机制;要做好考生电子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工作,认真核对考生考试语种、考生类别、姓名、身份证号、内职班志愿等信息;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考生报名信息(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基本信息)的采集和确认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并核准本行政区域内考生报名信息和学籍基本信息(考生学籍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督促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关键数据变更,必须按照学籍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原则报名);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县(市)所报信息并汇总,确保每一名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并在新生报到后及时对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二是要把好招生政审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政审研判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审程序、细化条件、严格标准、强化责任,做到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政审结果严肃可信。
三是要把好招生体检关。各地要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自治区制定的体检标准和工作要求,共同做好招生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严防漏检、替检,确保体检工作质量,按要求公示体检名单及体检结果。
四是要把好贫困等级认定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及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新教基〔2010〕6号)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当地民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内高班、内初班学生贫困等级评审及认定工作。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优惠政策。
五、加强新生入学前教育和学生家长培训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分别以县市和学校为单位对录取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新生进行行前培训,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指导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考生承诺书》《家长承诺书》并签字,明确责任和义务;同时做好新生报到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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