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27 15:00:34
考试对象
全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全部参加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
考试内容
1.必考项目2个:男生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
2.选考项目(二选一):男女考生在一分钟跳绳、原地掷实心球二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选考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评分标准与使用
体育考试计分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分,其余二项各15分,三项合计50分记入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总成绩。
评分标准严格按照《临汾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考试器材
体育考试将全部采用大连万国汇通智能化考试器材进行。智能化考试器材维护、更新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
考试费用
按山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中考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报名及考试时间
1.体育考试报名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中考报名号即为体育考试测试号。各县市区派人到市体考办将考生有关信息录入IC卡,并负责带回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录入信息时间另行通知。
2.体育考试统一于5月20至6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体考办安排。
3.各县市区体考办应于4月28日前将考生选考项目统计后上报市体考办邮箱15035730725@126.com(附件9)。
4.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考办务于4月28日前将本县市区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考办。市教育局将安排巡视、监检、计算机、器材维护人员到各县市区考点进行巡视、监督、考试成绩收集、维护器材等工作。
5.每一考生的体育考试项目必须在同一单元时间内完成。
对特殊考生的规定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如坐轮椅等)免予体育考试,按50分计算成绩。因意外伤害事故和残疾但并没有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和因伤病免考(如心脏病、肾病等)的学生,必须持当地民政部门残疾证(原件)和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含病历证明、收费票据等)、学校证明,可按30分计算成绩。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因临时生病或女生生理期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在规定考试的前一天持医院(含病历证明、收费票据等)和学校有效证明并填写《临汾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考生考前缓考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7),经县市区教育局体考办批准后,由市教育局体考办另行安排时间进行集中测试。
2.凡因残、因伤病申报免考的考生,县市区体考办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临汾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免考审批表》(附件2),统一于4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考办批准后方可免考,逾期不再办理免考审批手续。所有免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和资料,要全部装入考生升学档案。凡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体育考试的按缺考处理,体育成绩计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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