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03 09:49:14
台教职成〔2017〕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学前教育教师,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对今年我市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考成绩在生源地普通高中分数线以上。
(二)志愿填报
考生填写中考报名信息时务必在备注栏上填写学前教育大专班信息点,同时提交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考试志愿表(见附件1),否则不予录取。
(三)指标分配
各县(市、区)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指标分配见附件2。如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数少于指标数,将进行指标调剂。
二、面试
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必须进行面试,面试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当地教育局负责在中考前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应至少包含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美术等五方面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可自行制定。面试合格者名单应及时在当地教育网上公布,并报台州市教育局。
三、录取
台州市区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考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台州市教育局招生录取,中考成绩出来后与普通高中提前批的特长生同时进行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区域内的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其他县、市考生招生录取由各县、市教育局预录取,并在6月27日前将预录取名册上报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后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分数从高至低录取。若遇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顺序由高分至低分录取。录取工作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四、其他要求
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做到“阳光招生”。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将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培养目标、就业方向、报考条件、面试标准、报名办法、录取分数线等招生政策向全体学生和家长作全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并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审核工作,整个工作过程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造成责任事故,将启动追责程序。另外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组织好报名学生集体参加面试,并派教师带队,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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