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04 13:18:01
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原则
一、命题原则
命题依据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相关规定,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和理念,旨在考核学生对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信息处理中的法律意识、道德规范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学生获取新知、综合应用、探索新知的能力与水平。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强调知识间的联系、综合与运用。不出“偏”、“怪”、“繁琐”、脱离实际的试题,且绝大多数考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
二、考试内容
以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内容为标准,重点考查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广西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信息技术》七年级(上册、下册)和八年级(上册、下册)教材为依据,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强调知识间的联系、综合与运用。
三、考试形式与计分
一般只进行学科技能考试而不进行理论考试,但考虑到部分学校教学设备条件限制,允许没条件的学校进行理论考试,但必须向所辖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在获得所辖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复后方能执行。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试卷结构
1.考试内容比例
信息与信息技术约占20%,文字处理约占40%,演示文稿约占5%,网络基础及应用约占10%,数据处理约占15%,网站设计与制作和多媒体采集加工与动画制作共约占10%。
2.题型及分值比例
单选题占20%,多选题占15%,判断题占10%,文字录入题占10%,操作题占45%。
五、试卷难度
试卷中较容易、中等和较难题的比例约为6∶3∶1,试卷难度系数约为0.65。
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县、区(新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考试工作。要成立“信息技术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技术考试的各项工作。
2.各县、区(新区)教研室要认真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对信息技术考试的硬件配备、软件系统安装和检测、学生参考的组织及其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作出细致安排确保考查工作取得成功。
3.各校认真落实,形成具体操作方案,列出时间表,提前做好各项安排,确保考查的顺利实施。
4.有条件的机房提前禁用USB接口,无法禁用USB的机房监考老师注意巡视防止学生使用U盘。每完成一批上机考查及时收齐学生文档,确保删除后再进行下一批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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