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09 10:43:52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学院附中:
现将《葫芦岛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更好地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供重要依据,2017年继续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佟民
副组长:于向东
成员:刘喜贺张学金李久仁徐海杰于洪斌
郭春兰苏中海万东生
职责:负责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经公示后报各主管教育局备案。
3.初中毕业年级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及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2.多元化原则: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过程,要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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