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09 10:43:52
4.互动化原则:改变传统的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的现状,加强学生自评和互评,使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营造民主、平等、合作的学校文化氛围。
5.制度化原则: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招生的公平性乃至学生的前途。因此,必须完善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方面的制度建设,力求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个性化发展目标等几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评价项目中的具体内容。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定目标,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具备了解民族习惯和国际交往的一般能力,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方法进行沟通与合作。
创新与实践能力:理解创新及创新的作用,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小制作、小发明等创新活动。具有搜集、分析、处理信息,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进行探究的能力。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有一定的运动技能与强壮的体魄,具备注意安全、自我保护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
3.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学生初中阶段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及考评情况,分别对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做出终结性等级评价。(评价等级为优、良、中等、一般、不合格)
4.爱好特长
由学生自主填写,如有材料证明其特长的,可将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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