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17 13:05:15
为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素质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根据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总体要求
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项目学校申报、测试统一组织、学生自愿选择、学校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招生学校
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蚌埠铁中、蚌埠四中、蚌埠五中、蚌埠九中、蚌埠十二中、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
三、招生计划
1.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招生总计划,在统招指标内使用,未完成部分重新回流到统招指标。
2.2017年我市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蚌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3、校办市队运动员招生纳入特长生招生,统一测试,分开录取,具体实施办法见招生方案。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1.2017年蚌埠市(含三县)初中毕业生,报考省示范高中特长生须是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其体育中考成绩必须达到44分及以上;
3.其他条件见各学校特长生招生细则。
五、测试安排
创新潜质类特长生测试时间2017年5月1日;
音乐类、美术类、科技类、体育类足球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
体育类田径特长生、计算机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29日。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项目评分细则详见各校特长生招生细则。
六、测试办法
(一)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同项目集中测试,单一项目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的形式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蚌埠市初中阶段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
(三)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
(四)各考点学校在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时应做到:
1.在与招生学校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测试办法、评分标准、安全预案和录取办法,并于4月20日前后将上述工作方案(含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在报名和测试期间要设立公示栏,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工作方案、考生须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要严格按照规定聘请高水平的专业评委,外聘评委不得少于2/3,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3人。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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