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17 14:23:42
2017年是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关键一年。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通知》还有哪些要求?随小编一览。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
■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课本材料、服装等方面费用补助。
■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按照普职大体相当
安排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各地要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要调整计划安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细化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办法和比例。
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招生工作。
2017年中职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1月10日。
扎实推进
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东西部各省份要根据《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协同,共同组织实施好东西中职招生兜底行动。
西部地区省份教育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底数,主动对接东部对口省份,商定2017年东西协作招生人数,做好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按计划完成招生。
东部地区省份教育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安排专项招生计划,做好接收对口帮扶省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课本材料、服装等方面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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