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31 13:49:59
5.录取加分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的通知》(泰教基〔2017〕15号)执行。
6.录取工作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和每批次学校的投档控制线。在同批次学校投档控制线上,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以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
7.报考中职“3+4”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中考成绩要达到泰州市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报考中职“3+3”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中考成绩要达到泰州市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8.普通高中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成绩达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征求志愿。
9.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自主登记符合条件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
10.报名参加江苏省泰州中学创新人才班选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江苏省泰州中学制订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11.体育艺术特长生未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不影响其他批次的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泰教体艺〔2017〕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泰教体艺〔2017〕4号)执行。
1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考生,中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的相关要求。已被国际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国际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13.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在非指标生录取之前进行。指标生中考成绩须达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指标生录取在指标生录取后进行,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学校,将剩余计划调整为非指标生计划在同批次进行录取。
14.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尾分相同的考生,采取“同分跟进”办法予以录取。
15.普通高中录取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
16.《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17.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普通高中新生的处理,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执行。
九、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有效的举措,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由公安、交通、环保、卫生、保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保密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保障中招工作平稳有序。
2.严格招生纪律。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信息公开、招生程序规范、招生名单透明,切实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中招工作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严格禁止擅自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突破分数招生,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严格禁止用各种形式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格禁止各类虚假招生宣传和贿招行为,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强化监察督查。要进一步健全监察督查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作用,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重点环节要派员进驻工作现场。要认真落实招生考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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