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6-10 10:28:12
各中学、高中学区管服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在总结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经验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制定了《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组织九年级全体师生及学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积极向家长、社会广泛宣传。
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为确保师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采用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录取办法,构建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遏制比较严重的“择校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组织领导
师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力军陈立新
副组长:马惠平牛玉江殷志钢
成员:杨森王景辉曲坤鹏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管理师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招生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
主任:殷志钢(兼)
成员:由局纪委、基教科、成教科、教研室等科室抽人组成。
中招办具体业务由基教科负责。
中招办工作职责是
1、制定师市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初中学考收费及使用情况。。
3、负责中考的考务、评卷、成绩汇总、质量分析工作。
4、负责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校、内高、内职招生的建档及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要求
1、具有八师石河子市学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考生报考资料(纸质和电子报名表),于4月11日之前报送中招办。
3、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新疆?发展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八年级下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2017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请各学校提前做好准备。
3.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制,免费向各学校提供。各学校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进行质量监测评估。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各学校应提前确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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