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6-24 16:22:03
2014年株洲中考志愿填报政策安排
志愿填报
1、志愿为普高和职高两类,允许跨类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应合理引导毕业生分流。要继续坚持贯彻“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高中阶段普高、职高招生比为1:1的政策性要求填报志愿。我局将把普职招生比、分流比作为对乡镇中学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2、中职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也可招收社会青年(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统称为社会青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由毕业生本人按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自主填写志愿。生源学校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积极填报我县职业学校志愿。社会青年可持毕业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一年,免修文化基础课,重点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在读普高一年级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允许学生被普高录取后改读中职,但被中职录取后不得改读普高。
3、学生可同时填报计划内的3所普高(含民办)志愿和3所职高志愿(含民办)。
4、初中毕业生用统一的《株洲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此表一式两份,在5月24、25日上交一份局基教股),再由学校填写好《株洲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汇总表》后上交一份到局基教股(按初三毕业会考报名顺序填写)。
5、学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不愿填报志愿的学生,须经家长签字同意并分校造册报基础教育股。
6、学生填报志愿后,各中学要按我局规定的Excel表格式样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U盘(一定要按初三毕业会考报名顺序及表格样式要求合并普高、职高志愿的电子信息,一定做到不漏学生,不颠倒顺序),并于5月24、25两天上报局基础教育股。
7、各校代码规定如下:一中为1,职专为2,三中为3,五中为5,潇湘为6,明德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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