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6-25 14:12:57
体育考试的时间在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并及时将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开展体育考试工作专项督查。
县(市、区)教育局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县(市、区)自行安排。如遇暴雨及其他突发情况,主考有权决定停考或缓考,但必须作出合理安排,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县(市、区)各考场设置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利于封闭。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考试器材应是同一技术参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智能化器材。各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中考体育模拟考试,让考生了解测试细则、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增强对考试场地和器材的适应性。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德阳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因残疾、伤病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由学校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免考考生汇总名单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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