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李华 2017-09-22 09:30:39
从2018年起,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平时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再计入体育考试成绩;现场专项测试的选测项目调整为两项,即必测项目一项、选测项目两项;体育考试总分仍为30分,计入高中段招生总分。
近日,《湖州市区2018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炉。从《实施办法》来看,明年的体育考试变化不小,学生和家长值得注意。
总分不变,选测项目增多
《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年起,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平时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再计入体育考试成绩。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体育考试的成绩为三项现场专项测试的分数之和,总分仍为30分。
与今年不同的是,现场专项测试项目为必测项目一项、选测项目两项,共三项。其中,必测项目不变,仍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测项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4项,并分成两类:第一类为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分钟)、掷实心球(2千克)和推铅球;第二类为立定跳远、跳绳(1分钟)和游泳(50米)。
提醒考生,可以从选测项目每一类中分别选择一项,加上必测项目,共三项进行测试。
两次机会,记录最好成绩
《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的现场专项测试当年共组织三次。每名考生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最多有两次测试机会。也就是说,每个项目每名考生只能在三次现场专项测试中,最多选择两次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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