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晚报综合 作者:陈简文 2017-12-21 13:32:59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意见》要求,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时,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
《意见》还提出要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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