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1-22 14:44:26
(三)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考试组织,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各县区统一划分等级;实行网上评卷,确保阅卷公平、公正及成绩的可信。
三、考试结果表达与使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以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二)考试成绩使用
1.作为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齐全,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补考合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但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各科目分值的设定,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生物学4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各按10分计入相应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6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其中信息技术成绩作为高中阶段招生门槛,暂不纳入总分,在条件成熟时,将信息技术纳入计分科目)。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