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明志,知法致远
自古法者执道也。
初识律法于秦始皇的森严残酷,世人皆道千古一帝暴戾,却又怎知大权初定,国势飘摇之时,若没有蛮横的手段和强硬的律法,何来安居乐业?法虽不如儒学博爱,却是维护安定的必要手段。儒是文明,法乃治国根基。以反腐为例,严明法治,方可遏制贪官污吏,如若一再仁慈,只会为虎作伥。《贞观政要》有言:“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有法度者,不可巧以作伪。
人欲果可灭乎?自是不可。法律有如石邑深涧,有邪念者若是知晓前方是万丈深渊,自然不会知法犯法,自寻死路。法不徇私“苏世独立横而不流”,酌情处罚却不感情用事,纵然犯罪背后惊涛骇浪,法律依旧“深固难徙,更壹志兮。”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往大势看,社会舆论谴责律法无情,却又依靠于律法定国安邦,金科玉律在世人眼里利弊不等,可唯有律法,“守一而制万物者”,我国打击以权谋私的贪官,正是“法不阿贵,绳不绕曲。”的真实写照。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社会崇尚法治,是以史明鉴,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华战火纷纷,历法溃败,内忧外患,塞外民族对中原虎视眈眈。国情自是要有容乃大,可对于历史的前车之鉴,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优柔寡断只会落后挨打,《史记》有言:“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法虽无情,却将社会治理地井井有条。“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者,不可乱也。”因为法治,不再有战火纷扰;因为法治,罪犯皆被绳之以法;因为法治,人民战士惩奸除恶,使蓬勃的中华文明得以传扬发展。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青少年沉沦于网络的枷锁和物质的享受,少年思维朦胧,对待事物想法并不长远,对待不法诱惑没有抗体和坚固的意志,部分青少年开始动摇。他们烧杀抢掠,年少轻狂的他们挥霍着生命,放肆着原本应有的道德底线;他们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他们无视着律法的束缚,荒废着父母含辛茹苦的培育。事态发展到如斯地步,这时候站出来的必将是法律,是那人们所惧怕的条条框框,它对青少年循循善诱,谆谆教导,把他们从歪路上带回光明正道。法律对未成年人所采取的态度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可见铁面无私的律法,也有宽以待人的时候。
学法知法的迢迢路途中,必定是一路树木苍苍,沿途碧波潺潺。青山绿水中,道德已经交织在青少年的骨髓。少年以法为教,中华九州幅员辽阔,律法无处不在,八荒六合,威加四海,法学博大,誓必屠尽天下之腐败,戮尽世上之暴徒,少年者,国之根基,需立法修身,知法懂礼,以挽侠义之既倒,扶正义之将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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