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3-15 17:32:29
第四,严格招生录取审批监管。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通过全省统一的招生网络工作平台,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进行。未在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各市(州)需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
第五,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
十、改革试点的时间、对象和内容是什么?改革全面实施的时间从何时开始?
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改革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可从2018、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内容是:在改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和录取办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从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全省全面实施改革。
即,从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开始,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全部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招生录取。
在2023年之前,未参与试点的市(州)可继续按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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