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8-05-02 22:20:54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19日。
5月25日至29日,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
推荐生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学校: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外国语学校、十一高中、市实验、六中、市二实验、二中、汽车区六中。
第二批次学校:养正高中、一中、五中、七中、八中、十中、十七中、二十九中、一三七中、希望高中、汽车区三中、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长春外国语实验学校、十一高中北湖学校、市二实验(南校)、二中精致学校(原二中分部)、东师附属实验校、吉大附中实验校、日章学园高中、解放大路学校。
推荐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推荐生名额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的,在该校所在区内报考同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所在区内计划未完成时,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在该校统招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自费计划,在该校自费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
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数及顺序完全相同时,顺次按照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四方面的具体分数择优录取;其中,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以中考成绩为准。
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推荐生的学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所填报学校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下30分。
特长生报名和录取
今年,将继续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特长生招生名额。想要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专业设置情况,选择符合自身特长的学校,并在5月25日至29日通过长春市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志愿。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不能兼报。填报特长生志愿需同时填报测试专业。
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60%。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大赛前八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的体育类特长生,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科技、艺术类特长生,适当降分录取。
我市中考招生照顾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1分录取。
2.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一贯制高职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
3.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5分录取。
5.获得市(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10分录取。
6.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7.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8.荣记二等功及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9.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10.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1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四项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
12.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分录取。
每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
作为推荐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填写《照顾加分考生申请表》。照顾名单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和长春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长春市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考录取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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