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10 13:41:11
各县(市、区)教科(育)局,市直高中:
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动特色示范学校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探索并完善我市特长生招生办法,经研究,现将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8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
二、招生学校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三、招生计划
1.各高中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向县、市教育局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在省、市、县体艺活动中的综合考评情况确定不超过3%的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内,并向社会公布。公办高中学校体育类田径项目招生数量不少于5人。
2.各县(市、区)要合理规划安排县域内特色学校布局,可根据布局情况适度扩大特色项目的招生计划(如足球、篮球、排球、书法等)。
四、报名资格
(一)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符合2018年运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在县级或市级比赛、展演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受到表彰的考生,向报考学校提供相关依据后,成绩优异者可享受相关优先政策。从2019年起,报名参加特长生招生考试的学生需提供参加学校及县级以上比赛、展演等相关活动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符合各县(市、区)、学校特长生招生年龄规定。
五、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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