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16 21:40:41
(3)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
④营业性网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⑤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4)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在审理刑事案件各个环节(审理、判决)都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不公开审理、判决;不披露姓名、照片等)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扶养权等。
5、针对父母侵犯子女合法权益的处理方式:
(1)父母侵犯隐私权:学会多与沟父母沟通,争取互相理解信任;
(2)父母侵犯受教育权:借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批评教育、罚款、诉讼等手段,强令父母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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