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性质与对象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市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考试组织
2018年,全市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学校体育考试由黄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地要制定周密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各地细则和预案于4月5日前报我局体卫艺科。
考试项目与分值设置
2018年,全市体育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每位考生共考三项:①坐位体前屈②跳绳③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30分,其中坐位体前屈5分,跳绳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5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若三项成绩之和出现小数,保留一位小数。
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全市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6日开始,4月25日前全部结束。
2、考试地点:各地体育中考考点设置,原则上在200米以上塑胶跑道且全封闭的田径场内进行,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市直学校考试地点由黄州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考试方式及要求
全市体育考试项目,全部使用国家指定的体育考试电子仪器进行现场测试。每名考生考试的三个项目必须在半天内连续完成。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因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点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若当天不能考完的,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须另行安排时间完成三个项目考试。
1、坐位体前屈:
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
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用两手中指尖接触测试仪游标,匀速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并在此停留3秒钟时间以上,否则没有成绩记录(计分为零)。测试仪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不得留长指甲(不超过2 mm),不得单臂推游标,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考生须均匀向前推动游标,手指尖不得离开游标,不得突然发力,双腿在测试过程中必须伸直,膝盖部位不得弯曲,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2、一分钟跳绳:
采用“红外线测试仪”测试
考生自备跳绳,测试过程中如跳绳拌脚,该次不计数,可继续进行。
3、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采用“多用途跑速测试仪”测试。
采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考试不得穿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每组1—16人。
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起跑,有抢跑犯规者该组统一召回重跑,每人抢跑犯规不得多于两次,三次抢跑犯规者,成绩记为零分。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三年级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成绩公布
每位考生三项考试结束后,电脑终端将自动生成成绩,由考试工作人员现场打印分数条给考生本人。每所学校考试结束当天,各考点办公室须打印该校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册一式三份,加盖县(市区)体育中考主管部门公章,一份交考试学校,一份递交监察室(股)备案,一份存档,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免考、缓考规定
1、关于免考的规定:
①免考条件: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②免考程序:免考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明确意见,并出示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民政部门鉴定颁发的残疾证书,填写《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1-3)一式两份,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2人目测签字和学校审核盖章,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即可获准免考。审批后的材料存入考生档案。
③免考考生成绩评定:
免考考生分为四类,其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初中阶段,因肢残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第二类:因肢残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不能参加某单项考试,申请该项免考获准,该单项成绩按单项满分计算。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第三类: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获准免考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分值记入中考总分。
第四类:因伤、病不能参加某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该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免考,获准免考后,该一项或两项成绩按该单项满分的60%分值计入总分,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2、关于缓考的规定: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填写《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校和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与正常考试相同,由各地集中统一组织。考生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学生,须按免考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免考手续,其计分评定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如考生自行放弃缓考又未办理免考手续,则其自行放弃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各地考生免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定为3月27-30日。
成绩报送
为了确保上报成绩数据的安全、准确,各县(市、区)将原始成绩汇总审核无误后,于5月8日前用xls格式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局。光盘上须用彩色记号笔注明上报单位、数据名称,并由上报单位负责人及其数据管理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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