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29 18:08:10
(五)报考条件和报考方式
1.报考条件
具有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初中毕业生,均可按户籍所在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
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昆明市学籍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报考资格审核结论和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
随迁子女在昆明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见云招考[2013]6号文件)。
在昆明市初中学校就读、但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的学生(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出具户口所在地招考机构同意证明,在就读学校申请借考,可参加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可领取初中毕业证书及考试成绩的有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也可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已参加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具有昆明市户口,没有被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
具有昆明市户口,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各县(市)区要严格核实辖区内学校初二、初三年级考籍人数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不得拒绝符合借考条件的学生申请借考。若有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招生志愿填报
实行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和学校组织考生于7月6日—10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3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一)完善普通高中录取模式
1.全市普高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络录取,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自动生成电子学籍档案管理。
按志愿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重复录取。依据全市普高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达不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入学就读。
2.调整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要求,2018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5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倾斜,依据录取条件和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实行主城区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划出定向生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招收“郊县班”、“民族班”和“阿诗玛班”等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
初中非划片分配入学和初中阶段转学的学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郊县(市)区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0%。
3.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划分为三类:
一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含同类填报志愿学校);
二类招生学校为省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含同类填报志愿学校);
三类招生学校为除一、二类招生学校外其它高(完)中。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三个批次录取,按录取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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