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29 18:08:10
(1)提前批次为外语类学校、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设置一个志愿。
(2)第一批次为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录取,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分开设置志愿,各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共设置六个志愿,按一类招生学校志愿、二类招生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3)第二批次为三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类填报志愿学校)招生,按一类招生学校志愿、二类招生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5.主城区一类招生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下降20分,划定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
二类招生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作为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
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调剂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择优生的录取分数线。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1.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一联合招生录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户口的考生可报考五区内普通高中。开发(度假)园区的考生,按考区内招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阳宗镇、汤池镇考生按主城区招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
2.主城区部分优质高(完)中学校划出定向生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统一填报志愿,择优招收“郊县班”。
3.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昆明女子中学继续招收“女子春蕾班”。
4.郊县(市)区考生报考本地普通高中学校,按当地招考机构的规定填报志愿。
(三)规范民办普高学校招生录取管理
1.民办普高学校招生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高学校的招生资质审核、招生简章审查、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范围管理、录取控制线管理、录取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昆明考生可以参加填报志愿录取,也可以自主招生提档录取。
民办普高学校参加填报志愿录取必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由招考机构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目录;
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分数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
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进行招生,由于生源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3.民办普高学校按招生办学范围跨区域自主招收省内其他州(市)的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拟录考生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中职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把抓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有效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中职招生,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所属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制定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方案,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氛围,引导青少年学生选择中职学校就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建立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的招生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宣传、志愿填报、组织入学、录取报到各阶段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区域间和学校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简化招生手续,协调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
1.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由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定后在云南教育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招生》(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版[草案])公布。
2.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
春季招生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秋季招生重点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同时继续招收春季招生对象。
(2)录取办法
①春季招生录取。中职学校春季录取招生对象在录取时须凭有关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书和身份证进行审核、确认。
②中职学校预录取。2018年4—7月,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专业除外),面向已进行高中阶段信息登记的2018届初中毕业生实施预录取工作。
经预录取的考生于7月2—6日,到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进行预录取确认。预录取确认过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但不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
③秋季招生录取。2018年7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秋季招生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7月下旬为原始志愿投档录取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为补录阶段。
中职学校志愿自2018年起将建档立卡专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合并为一个“中职批”录取,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才能填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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