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6-05 13:31:10
2.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中考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考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其他类特殊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3.录取顺序:先录取全市统招志愿,再依次录取县市区招生志愿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全市统招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招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志愿被录取的,特长生志愿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补录。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方式:由各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各县市区民办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凡达到录取条件者,考生直接在民办高中注册。被公办高中录取,又在民办高中注册报到者,公办高中录取有效。
八、入学管理
1.被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因故需要转学的,只能在同层次学校之间流动,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考生按志愿被录取,其高中学籍信息被直接生成。各县市区要依据录取结果将高一新生名册分校上报市教育局,市上复审确认后为其建立电子学籍。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不享受普通高中免费和资助政策,不能取得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民办普通高中自主录取结果经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西咸新区)初审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上依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建立学籍。违规招生的,不建立学籍。西咸新区所属民办学校招生结果经所属新城上报西咸新区教育文体局审核确认,之后函报市教育局为其完善学籍手续。
3.凡在外地市参加中考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回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须在开学前持外地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户口本,到欲就读的相同层次的高中申请登记,经高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相应高中就读。高一年级开学后,需要回来就读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转学手续。
九、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个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清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全力做好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秦都、渭城、兴平、泾阳四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划转西咸新区范围考生的考务组织、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西咸新区教育文体局要做好辖区学校中考政策宣传工作及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和制度,考试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关口务必严谨、细致、高效。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工作流程和要求,定向生、特长生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阳光运行。
3.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凝聚共识。要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志向和学业成绩科学选择高中学校,指导和服务考生填报志愿。积极鼓励支持线下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学习掌握一技之长。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预和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普通高中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或提前收取优秀考生压金等违规行为。
4.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倍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明纪律,阳光操作。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和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违规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任何学校和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或自主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禁空挂学籍,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生。全面推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对一切违规招生,将视其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并追究相关人员、相关学校的责任。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