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9-04 18:10: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邯郸市作为中考改革试点地市的相关要求,深化我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从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教育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和美好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二)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职普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使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初中毕业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改革目标
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的综合改革,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到校政策,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录取模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的“两考合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全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门科目,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道德与法治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每门课程学完即考。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起,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地理4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2科实行书面开卷笔试;以上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现场测试项目共三项,男生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抛实心球,女生测试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或抛实心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城区由市考试院直接负责,各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逐项参加智能化测试,每项考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过程性评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初一、初二、初三各学年综合评定,由学校给出分数。
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范围为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学生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并注重三学科实验操作基本技能、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与方法的体现。考试统一安排在初三毕业阶段进行,每科4个试验操作考试题目,抽取一题进行试验操作考试,该科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考生试验操作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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