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10-29 10:02:42
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具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3)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合格;
(4)父母双方或单方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
(5)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哈市九区初中学校就读,在就读学校参加了全部学业考试,并连续在哈市就读至毕业。
2.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条件外,八年级结束前已在就读学校就学、毕业学年未转学或外出借读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考生所在学校与电子学籍不一致的,不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资格。在毕业年级转学或外出借读的考生不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资格。
3.报考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户口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2)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居住地(《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上的地址)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4.报考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志愿:
(1)户口在哈市九区的应届或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上述凡被我市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籍考生,高中毕业时参加高考的管理办法须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双城户籍但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市内其他八区就读和市内其他八区户籍但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双城就读的考生,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出具户口作为身份证明)的政策执行。
5.报考职业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职业高中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继续放开新生入学条件限制,全面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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