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10-29 10:02:42
6.报考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考生的条件
凡是初中毕业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或注册过已经毕业],报考非卫生、师范类市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的,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注册,由学校到省或市招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后,即可取得入学资格。
(三)考生资格认定
1.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的学籍(纸介质档案与电子学籍吻合)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2)考生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单(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出具)。
(3)考生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单(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出具)。
(4)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须提交户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本人与父亲或母亲在哈市九区居住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工作5年的证明材料。
注:考生父母双亡的,出具其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2.报考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考生除提交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的(1)—(4)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1)—(5)项]材料外,还须出具证明八年级结束前已在就读学校就学、毕业学年未转学或外出借读的材料(具备条件的,由就读学校出具,须与电子学籍一致)。
(四)资格审查程序
具备报考重点高中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向就读学校出具有关材料,由考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审查认定后,报校长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对具备报考重点高中资格和具备报考配额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区中招办复审,复审合格后的名单报市招考办备案。
在资格审查的每一个环节,凡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要及时补充;不合格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四、报名方式
1.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返哈生和往届生由各区中招办组织报名,此类考生须及时与户口所在区中招办联系备案,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报名考务费收取
各区、县(市)中招办和初中学校在进行考试报名工作的同时启动报名考务费收取工作,收费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5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各区中招部门联系方式
区中招部门 |
联系电话 |
道里区中招办 |
84839102、84896102 |
道外区中招办 |
57635598 |
南岗区中招办 |
87573503 |
香坊区中招办 |
51860028 |
平房区中招办 |
86805370 |
松北区中招办 |
57343416 |
呼兰区中招办 |
88107286 |
阿城区中招办 |
53721546 |
双城区中招办 |
53164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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