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12-04 10:02:09
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科目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
同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
实施“一、二分段、高二分流”模式,鼓励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高一学年结束后或高二第一学期结束后转入职业学校就读完成学业。鼓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高职和本科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培养和“3+4”衔接招生,扩大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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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兰州市中考招生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
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
兰州市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那么,兰州市实行了多年的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政策是否改变?分配比例是多少?
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出台的《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继续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进一步严格分配名额的享受条件,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
《方案》同时规范以下考试招生管理工作。
1,计划编制
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实行以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为基本依据,按省定比例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办法,由兰州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和远郊各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的布局、办学条件、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每所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报省教育厅审批后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
2.招生管理
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规开展联合办学、不得违规宣传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3.中考加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定中考照顾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4.弱势群体入学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兰州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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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
兰州市中考招生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
总分740分
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公布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招生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740分,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
为深化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甘肃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弱化考试的选拔与甄别功能。
《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入兰州市的初中学生和户籍在兰州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共12门课程。
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两类: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共2科: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考试各科目分值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各科目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内容等因素,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外语的分值包含30分口语与听力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分值。
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A、成绩呈现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形式呈现。设A、B、C、D、E五个等级,比例依次为: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0%、D等与E等占10%,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2.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总分740分。
B、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均须达合格以上水平;不合格者,由各县区和各学校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记为初中毕业。
2.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课程实施、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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