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12-05 17:52:21
太原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考办)、各中学:
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排,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生、往届初中毕业生;
⑵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生或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4月8日8时—10日18时网上填写报名信息,4月11日—12日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流程
1.审查报名资格
应届生报名资格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返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报名县(市、区)招考中心(招考办)负责审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资格审查,按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教基〔2013〕1号)文件,由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负责审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交验的审查材料:
⑴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⑵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在本市工作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和《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中的任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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