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教育发布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09 10:28:49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及省教育厅等9部门出台的《江苏省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教体艺〔2017〕10号)等文件精神,持久坚持教育部新课程改革规划提出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以评价引导、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树立终生体育锻炼意识,同时不断规范学校体育工作行为,促进我市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价对象
全市初中阶段学校的所有学生。
二、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各市(区)教育局职责
1.市(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体育工作过程性评价的指导、审核、监督、检查,具有过程性评价的否决权。
2.市(区)教育局每学年对学校学生体育工作过程性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实施工作不得力者限期整改,并视其情况,对学生年度考核成绩进行修正。
(二)学校职责
1.各校要根据《泰州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生体育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成立学校体育过程性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本校《体育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学生考核成绩公示制度和学生成绩上报审核制度,完善各种体育教学计划和体育活动方案。
2.各校要大力加强宣传,应将本校的《体育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在校内公示,监督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并向全校师生宣讲、向社会宣传有关规定和要求。
3.各校要严格按部颁计划开足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积极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在校体育锻炼,同时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并落实好体育教师相关待遇。
4.各校要加强对过程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力度,完善学生过程性评价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更改原始记录数据,确保过程性评价的公正、公平、公开。
5.各校要在每学年结束时对本年度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进行一次审查和认定,并在校内定期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期为春学期最后一周),并将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和备案。
6.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并及时对投诉情况予以核实,对实施过程性评价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评价内容及办法
初中学生体育过程性评价总计6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分两个部分,一是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4分,二是过程性考核等级2分。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分两次测试成绩打分,分别为初二上学期、初三上学期,由学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开展体质健康测试,如实录入学生体质健康网,达及格以上等级计2分,两次测试总计4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过程性考核成绩主要由五个方面组成,即: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保障程度、学生体育活动出勤、参与体育活动表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长爱好发展水平。另外,根据学生参加市(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情况设立校外体育竞赛获奖加分项。每学年度计算一次考核成绩,初一、初二学生的考核时间截止为当年6月30日,初三学生考核时间截止为当年4月30日。其计算办法为:各学年考核成绩之和即为学生初中阶段体育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根据学生初中阶段体育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比例,其中,三年考核平均成绩(学生初中阶段体育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3)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分为良好、60-75(不含)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过程性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等级计2分、合格等级计1分、不合格等级计0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各学校要如实记录学生过程性评价的各项记录,各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对过程性等级考核良好及以上比例达90%以上的学校以及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合格率达98%以上的学校要逐一进行现场审核,查阅学生过程性评价的原始资料、抽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市教育局也将结合体质健康监测、体育中考专项督查等工作,加大对学生过程性评价工作的抽查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过程性考核标准及分值
(一)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保障程度(15分)
体育锻炼保障评分由在校锻炼保障程度评分与日常锻炼评分两部分组成,分别由学校和家庭评分。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安排学生一小时在校体育锻炼。同时家长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孩子参加日常锻炼,特别是节假日参加体育锻炼。学校评分由体育委员及各活动小组组长负责,由全班学生民主集中评分,家长评分由家长(监护人)评分。
1.在校锻炼保障程度(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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