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14 10:53:57
胶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施“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全新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考试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成长夯基固本。
坚持公平公正。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规范。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科学选拔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
坚持注重实际。根据高中教育发展需要,我市中考改革总体方向是全面接轨青岛市教育.局方案,同时基于市情、校情、学情进行适度微调。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考试科目设置。
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我市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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