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14 11:00:28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四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别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班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其他班级包含各类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班、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等)。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总量控制,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每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总计划、面向四区计划和四区以外计划。在不突破民办学校面向四区招生总量的前提下,允许招生情况较好的民办学校适度增加四区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计划数50人。
(三)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生总人数。四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http://www.qdedu.gov.cn)公布指标生名单。
(四)自主招生。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三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十六中、青岛六十六中各招收1个班。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生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中的作用。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名、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录取。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须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志愿填报提交后不能修改)。
(五)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从2019年开始,不再新批四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美术班。
(七)特色班招生。
1.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运创新班”(简称“交运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2.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3.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4.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5.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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