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14 11:24:06
二、招生计划
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90人,各校具体计划详见下图: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城阳区、高新区户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时分数线提高20分。往年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隐瞒往年被录取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二)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按调剂分配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已经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改录民办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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