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17 10:04:21
户籍在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初三在招生区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升学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于3月5—9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1.学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作替代)。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
4.户口簿。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详见“宁波市中心城区2018年高中段招生回城考生报名通告”)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上述考生,根据市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应在报名地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高中段学校主要通过统一招生的方式录取学生,即考生参加中考,在知晓成绩后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学生。除此之外,为推进高中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录取机制,主要有以下六类招生方式。
(一)普高保送生招生。
保送生招生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50%的方式,由初中学校推荐、中考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特长生、特色班招生。
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普高“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和宁波中学招生计划的20%、鄞州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0%,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评、保送生测试(以下简称“三位一体”)三者综合评价,择优提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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