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1-17 11:10:04
(三)考试组织
1.考试项目的报考
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报考项目。
2.考前准备
各考区应做好本考区各考点考试顺序的合理安排,并报市招办。市招办统筹后于4月12日前公布各考点体育考试时间。
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完成本考点考务工作手册编排,报送考区并由考区审核后集中上报市招办。同时应完成全仿真模拟考试,及时科学合理调整,确保正式考试顺利进行。
考试前一天,考点后勤人员应将考试场地清理干净,设置好各项标志,按要求确保电源安全供应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3.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及考试流程
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下发的《2018年厦门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市招办下发的《厦门市2018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手册》(含应急预案)执行。
五、体育考试的免考、缓考、补考
(一)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需申请免考的,由考生及监护人于3月10日前向报名点(已办理借考手续的考生向借入校申请)提交厦门市2018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表4)及相关材料。
各报名点收到上述材料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在本校公示3天,3月16日前将无异议的名单录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免考名单及材料上交各考区。各考区应于3月21日前完成复审,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并将材料上交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保健科审核。必要时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中小学卫生保健科统一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本次复检结论为终检结论),审检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确认后录入到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经核准免考的考生,属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四舍五入)计算;初三阶段因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赛事意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经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后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研究处理;其他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四舍五入)计算。
家长和考生应如实将身体情况告知报名点,不得隐瞒既往病史,确有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应提出免考申请。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对体育考试安全负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可于考试前一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核实后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申请一次缓考,缓考后可参加一次补考。未能按时参加补考且不属于免考对象的缓考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体育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后,考点仲裁小组审核批准,可予以缓考,其已考项目成绩无效,缓考时间安排在全市统一补考的时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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